各州市科协、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创造性,在认真总结近年基层科普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省科协、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命名一批基层科普示范集体和科普带头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科普示范农技协。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或基层科普组织。
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3.成立3年以上,会员户超过50户,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
4.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科普示范基地。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科普工作的基地。
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3.常年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
4.有可推广的实用技术并转化为产业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工作者。
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自觉在基层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成效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名额分配
科普示范集体、科普带头人每年评选一次,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同步进行,推荐名额根据各地工作实际进行分配。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地科协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初评工作。
(一)评选命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确保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科普示范集体和科普带头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要特别注重专业科普团体、基层科普工作者,兼顾少数民族、妇女等。
(三)优先推荐2019年获得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支持的集体和个人,注重衡量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推荐名单经县级科协、财政局共同推荐审核后,由州市科协、财政局报省科协、省财政厅审定。
四、命名方式
本评选结合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开展,优先推荐获得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支持的集体和个人。对评选出的科普示范集体授予“云南省科普示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科普带头人授予“云南省科普带头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联系方式:
省科协科普部:
通讯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6号(650021)
联系电话:0871-63103591
电子邮箱:ynkp@163.com
省财政厅科教文化处:
通讯地址:云南省财政厅科教文化处(650021)
联系电话:0871-63625037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云南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8日
主办: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技术支持:云南省科普资源信息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26号,联系人(办公室):0871-63639710
ICP备案号:滇ICP备05008566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151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号
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