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协,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推荐评选范围: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州市科协及州市科协所属学会,科协基层组织。
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范围:省科协机关、直属单位及各州、市、县科协工作满五年的在职干部、职工;各级学会工作满五年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工作满五年的专职工作人员。
副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名额分配
此次推荐评选工作,中国科协分配给我省的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4个(其中地方科协2个、基层组织2个),先进工作者11名(其中地方科协9名、基层组织2名)。综合考虑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州市科协、基层组织及省科协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在科协组织体系中所占比例等情况,我省的名额分配如下:
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1个名额,州市基层组织2个名额,县级科协1个名额。
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2个名额,州市科协7个名额,省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2个名额。
三、相关要求及事项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1、为确保推荐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最大限度体现民意,我省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先由各州、市科协及相关学会、单位按《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组织推荐,最后由省科协组织评审并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报中国科协。因此各州、市科协,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评选的条件,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履行民主程序,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学会、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实名异议并调查属实的不予推荐。
2、各州、市科协,各单位一定要优中选优,报送的集体、个人真正符合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榜样示范性强的条件,并认真撰写好相关材料。
3、此次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单位及基层一线干部职工,根据中国科协的要求,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请各州、市推荐时尽量考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
4、我省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近年来奋发努力,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此次推荐评选分配名额有限,无法照顾至每个州、市,每个学会,请各单位谅解,也要顾全大局。为此,经省科协党组研究,省科协机关不参加先进集体评选,副厅以上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同时省科协在今后其他表彰活动名额分配时将结合相关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尽量照顾到各方面。
5、请各州、市科协,相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相关单位按预通知要求先组织推荐,所需的推荐材料待中国科协正式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 琛、王 振 联系电话:0871-3136365
传 真:0871-3103738 电子邮箱:ynkxzrb@163.com
附件:1、云南省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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