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9〕1号)、《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省科协负责组织本省行政区域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目前,我省院士推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学术导向、客观公正、专家主导的原则,从云南实际出发,突出区域特色、地方优势学科,主要依托学术团体推选和专家委员会推评,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行政和非学术干预,确保推选工作的规范有序和推选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推选渠道
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为基层推选单位。不受理本人申请。
三、推选对象和资格
推选对象为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和生活,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被推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注重推选在基层和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工程科技专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凡2013、2015、2017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9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推选组织机构
省科协将成立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推选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来完成院士推选工作。推选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被推选人进行评审,由院士、相关领域具有学术权威和学术影响力的研究员、教授、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的知名专家组成。材料审核小组由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审核被推选人材料的真实性。推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推选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以及异议和投诉的处理。
五、工作程序
(一)推选人选。基层推选单位推选出候选人报省科协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办公室。
(二)专家评审。召开推选专家委员会评审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被推选人。
(三)审核材料。通过专家评审的被推选人按要求填报中国工程院《候选人提名书》。基层推选单位对被推选人的材料审核把关,材料审核小组进一步审核被推选人材料的真实性。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的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公示。审核通过后,被推选人的材料在本人所在单位和省科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的反馈由监督小组处理。
(五)报送结果。推选结果由省科协报送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一)报送时间: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18:00前
(二)材料内容:
《提名书》纸质版(15份);附件材料1份;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地点及联系人:
昆明市护国路26号省科协院士办518室
联系人:于艳芳 赵 瑞
联系电话:13577127823 13698791618
六、其他说明
(一)我省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拟从省科协渠道申报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专家,请于1月28日前与省科协联系。
(三)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资格。
(四)评审会时间暂定于2019年2月中旬,时间半天,地点昆明,具体另行通知。
(五)在推选过程中,如被推选人在学术方面被投诉,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如被推选人在政治、经济、品行方面被投诉,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和上级部门调查核实。
(六)推选工作及所需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9〕1号)
(详见http://www.cast.org.cn/art/2019/1/14/art_460_85476.html)
云南省科协
2019年1月21日
主办: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技术支持:云南省科普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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