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省科协所属学会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学会深化改革,促进学会创新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推进学会深化改革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学会是科协的组织基础,学会工作是科协的主体工作。切实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推进学会深化改革,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我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学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中国科协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精神上来,按照《云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以发展为主线,以党建工作为主要抓手,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以提升服务能力为主要目标,真正把学会做实做好做强。
二、重点工作和任务
通过加强学会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科技界的政治思想引领,牢牢把握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把科技工作者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学会要在改革创新中求生存、谋发展,在干事创业中体现社会价值、成就事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完成好以下重点工作和任务。
(一)切实加强学会党建工作,着力推进学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1、进一步加大学会党组织组建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切实加强学会党建工作。由省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成为省科协团体会员的省级学会必须建立党组织;对于申请由省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申请成为省科协团体会员的省级学会,应把建立党组织作为重要条件同步审核。要把单独组建摆在优先位置,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会,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学会,可以本着就近就便原则,由几个学科相近、联系较为密切的学会建立联合党组织,但参加建立联合党组织的学会不得超过10个。各学会务必在2017年11月底以前,向省科协直属机关党委报批成立党组织,确保省科协所属学会按期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2、加强学会党员队伍建设。要做好学会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注重把符合条件的学会负责人和办事机构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学会中发展党员。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党性教育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对学会办事机构中暂时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学会党组织活动,对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实行痕迹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守纪律、讲规矩,坚决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充分发挥学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保障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与学会依法依章程自主办会相统一,积极探索学会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牢牢把握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改革学会治理模式,推动学会创新发展
1、调整会员结构,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学会要重点发展个人会员,突出科技工作者在学会中的主体地位。要扩大个人会员覆盖面,在我省高端科技人才中,在新兴学科、技术和产业领域,在青年科技工作者、“海归”人才和创客中吸纳个人会员,探索吸收在校相关专业大学生、研究生加入学会。要建立会员分类服务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为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把学会办成“科技工作者之家”。
2、规范内部治理,建设能负责可问责的现代科技社团。学会要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会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明确理事会决策层、秘书处执行层、监事会监督层的工作职责;要制定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会议制度,确保学会领导机构按期换届,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依法依章程履职;要规范学会分支机构设置,加强分支机构管理。
3、优化学会领导层,加强学会班子建设。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主要为一线科技人员;学会理事会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应为一线科技工作者,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一般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实施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学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实施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建立秘书长履职考核机制,推动秘书长专职化。挂靠单位要委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热心社会事业的人员担任学会专兼职干部,并确保兼职干部有60%以上的时间用于学会工作。
4、开展学会联合体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推动学会联合体健康有序发展,围绕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重点,鼓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建立学会联合体,形成集成优势和工作合力,提升服务能力。
(三)实施学会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增强“四服务”能力
1、培育和建设品牌示范学会。学会要找准自身定位、发挥自身优势,调动和激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到2020年,建成100个左右组织架构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运行管理规范,学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发展充满活力的综合示范学会;培育100个左右“特、精、专”特色学会。
2、大力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坚持“科技助力、智力帮扶、素质提升、产业先导”的扶贫理念,面向全省88个贫困县和建档立卡的363万贫困人口,建立学会对口帮扶制度和机制。学会要充分发挥在学科、人才和智力等方面的优势,结合贫困地区当地党委、政府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以培育区域性主导产业,增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贫困人口自主创业能力为核心;以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和科技扶贫示范村寨建设为主要内容;以科技培训、专家咨询、产业示范、特色科普教育为主要手段,重点解决当地产业发展瓶颈,加大科技供给和支撑,为贫困地区产业培育、发展、提质增效提供综合服务。
3、实施产业发展智力支撑行动。围绕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等,采取上下联动、多方共建、联合支持的方式,探索建立由学科领域相近的学会、产业链接相邻的企业共同建设的学会-企业联合体。在梳理和摸清学会科技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学会的专业、人才和智力优势,拓展学会为企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的领域,优化服务结构,增加科技公共服务产品供给量。重点在开展区域规划、决策咨询、产业升级方案、第三方评估、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评估、技术转让、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更多专业化、精细化的科技公共服务产品,真正达到汇聚资源、引进智力、接长手臂、重心下移的目的,使学会智力资源更好地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
4、加强新型科技创新智库建设,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充分发挥学会在专业、行业领域的人才、专家和智力优势,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组织省内外专家协同开展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积极为党委、政府在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以重大课题研究带动科协和学会智库整体水平提升。加强决策咨询队伍建设,组建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知名专家组成的科技创新智库,造就一支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化决策咨询队伍,打造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新型科技创新智库,具备支撑决策、资政建言、理论创新、社会服务等重要功能。建立健全学术交流和调研咨询成果提炼、报送机制,以省科协《专家建议》等多种形式,打造科协新型科技创新智库精品。
5、实施学术交流质量提升计划。学会要充分发挥学科和专家优势,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既要举办大型综合性学术交流活动,又要聚焦学科发展前沿和产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学术交流。支持学会举办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学术会议,打造一批学术交流品牌,在更高水平上开展国际经济和科技创新合作。创新学术交流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会、展、赛或产、学、研三位一体,线上线下交流相结合的学术交流模式,增强学术交流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对科技工作者的吸引力。
6、实施科学家讲科普做科普计划,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技专家充分发挥科普资源优势,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己任,把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做好具有云南特色的学会科普工作,继续开展面向寺院僧侣的“科普进藏区”活动、面向城市社区的“科普让生活更美好”活动和面向农村的“科普专家边疆行”活动,打造学会科普品牌。要顺应科普信息化、网络化趋势,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中国科协网、云南网、云南科协网、云南科技报等媒体,提高学会科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与云南网、云南电视台等单位的合作,通过云南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途径和形式,制作、推荐优秀科普系列微视频,打造好“云南科普大讲坛”网络科普品牌。
7、稳步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按照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云南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基础上,搭建科协、学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和把握政府职能转移重点和趋势,加强工作协同,推进信息共享和经验推广,鼓励和支持各级学会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市场竞争。积极参与科技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评价活动,推进科技成果评价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强化考核评价,把科技进步贡献率、投入产出率、科技创新能力和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监管机制,加强监管督查,确保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稳妥、有序推进。
三、切实加强领导,着力抓好落实
(一)充分发挥学会理事会的领导和带动作用
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作为学会的领导层,要把完成好学会党建工作任务、推进学会深化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作好顶层设计,安排好近期学会党建和深化改革工作重点、制定出下一步工作计划。要在学会理事会班子成员中做好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按期实现学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把学会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二)着力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学会秘书处作为学会的执行层,秘书长是主要执行者。秘书长要按照理事会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执行力,采取有力措施,使学会党建和深化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按期完成学会党组织建设任务,确保学会深化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学会要建立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加强学会党建和推进深化改革的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显著,作为理事会考核秘书长和专兼职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认真加以考核。对加强学会党建和推进学会深化改革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秘书长和专兼职干部,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不作为不担当的人员,理事会要对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本通知可从云南科协网(www.yunast.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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