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省科协收到了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决定》(云审投决【2017】66号)和《审计报告》(云审投报【2017】102号)。省科协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参建单位就做好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审计决定》中要求整改的内容作了及时、认真地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一)关于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方面
省科协将通过强化档案管理责任制和配置必要的资料采集设备,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的整理工作。同时,要求代建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对各种会议纪要、评审资料、工程图、工程合同、工程测算数据、变更合同等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及时采集资料、收集归口管理、科学分类、及时归档,保障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的完整性,防止项目建设资料特别是重要资料丢失。目前,经代建单位整理后的部分施工图已交由省科技馆档案室代为保管。
(二)关于项目超概算报批方面
根据2017年6月20日十届省委常委会第26次会议“关于省科技馆新馆建设的具体问题,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昆明市研究提出方案,报省政府审定”的决定精神,省科协将认真配合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对超概算问题及时进行报批,请求省委、省政府帮助解决超概问题。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加强全过程控制和质量管控,确保建设管理工作合法化、规范化。
(三)关于建设成本管理方面
在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中,省科协将要求所有参建单位进一步严格控制变更、签证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审核,严格执行民主协商制度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财务和建设成本管理,加强项目概算和成本控制,严格按规定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加强财务核算,业务票据管理,单独归集、装订凭证资料,建立健全项目账套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和建设单位管理费,避免多计待摊投资情况的发生。二是加强财务核算,业务票据管理,特别是对新馆建设项目会计凭证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和装订;在每月实际发生的基建经济业务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并设置“基建工程”核算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二、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多计工程价款821,180.22元”的问题
本项目按合同约定进度款支付控制在80%以内,并且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最终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因此,多计的工程款尚未支付。代建单位已经按审定结果调整了结算金额,并且按调整后的结算金额支付工程尾款。
(二)关于“多计待摊投资73,959元”的问题
对多计的待摊投资73,959元,已经作了调减,并调整相应会计核算科目(单位会计大账凭证号:2017年10月第00001号;新馆基建账:2017年10月第00001号)。
特此公告。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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