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协,各有关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部署和“全国科技三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云南省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和管理,提高企业科协工作质量,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团结带领企业科技工作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作用,根据《云南省 科学技术协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科协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协联【2016】5号),将开展2017年度企业科协考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相关企业科协,按《云南省 科学技术协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科协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协联【2016】5号)要求,2016年成立的企业科协组织,具体名单附后。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企业科协
1、科协领导是否重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组织措施是否得力。
2、开展科协活动基本条件是否完备,包括人员、场所、经费等。
3、开展科协活动是否按章程实施,是否真正发挥科协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等作用。
具体条件参照《云南省科协企业科协考评标准》。
(二)创新标兵
1、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模范遵守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关心企业发展,勇于创新,积极参加企业科协的活动;
2、在负责企业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完成中成绩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或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果。
(三)优秀组织者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热爱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积极完成企业科协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为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及创新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好评。
3、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善于学习,注意总结经验,具有创新精神。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热情为会员或群众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科协会员或广大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三、考评方式和时间
按《云南省 科学技术协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科协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提供《企业科协年度考核表》并结合考评标准推荐创新标兵和优秀组织者。相关表格经所属州(市)科协审核后提交至云南省科协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科协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书面考评的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并于2017年12月公布考评结果。
云南省科协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评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参加考评的企业,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ynkpzy@126.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云南省科协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蕾冰
联系电话:0871-63104871
通讯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6号省科协大楼914室
附件:
云南省科协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 月11日
主办: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技术支持:云南省科普资源信息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26号,联系人(办公室):0871-6363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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