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纲要办(科协):
根据省考评工作办《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省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函》(云考办函〔2016〕1号)和《关于抽调综合考评组考评人员的通知》要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列为2015年度全省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之一,省科协将抽调考评人员参加省委、省政府综合考评组于3月中下旬赴各州市进行实地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云南省2015年度《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云南省2015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附件汇编》P219)执行。
二、计分方式
采用基础分+加分的计分方式,满分105分。其中:组织领导指标占50分、工作措施指标占30分、综合工作指标占20分、创新创优指标占5分。
考评得分=组织领导指标得分+工作措施指标得分+综合工作指标得分+创新创优指标得分。
三、有关要求
(一)自检自查。各州市要严格按照考核评分表中的9个考评指标逐条对照检查,详细说明每一项得分依据、扣分原因,形成自检自查报告,经州市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省纲要办。
(二)材料准备。按照《2015年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中“评分依据”所列内容分条目精准收集、疏理,建档立卷备查。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请于3月14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考核评分表(附件1)、科普经费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到省纲要办邮箱(ynsgyb@126.com)。
2.纸质版材料。自检自查报告、考核评分表、科普经费统计表以及按评分标准提供的所有相关评分依据材料,待考评完毕后由考评人员带回,交省纲要办复核。
四、考评结果应用
对各州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考评结果将纳入省委省政府综合考评计分。同时,按照省财政厅、省科协《云南省科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与下年度科普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挂钩。
请各州市纲要办务必按《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巩固成果,为进一步推动“十三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夯实基础。
联系人:高正洪(15087165669)、朱海曼(13908719225)
传 真:0871-63194070 电子信箱:ynsgyb@126.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6号304室 邮编:650021
附件:
附件1:2015年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doc
附件2:2015年度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考核科普经费统计表.xlsx
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主办: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技术支持:云南省科普资源信息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26号,联系人(办公室):0871-6363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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