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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基础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31 浏览量:

各州(市)科协、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

中国科协和国家财政部决定,今年9月-10月将对我省2014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过程中将随机抽检项目点进行实地检查。为做好迎接绩效评价的相关准备工作,现将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基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自检自查

201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获得奖补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和科普示范社区都要扎实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每个州(市)、县(市、区)要有自检自查综合报告,每个项目点要有单独的自检自查报告。

二、全面完善基础工作

2014年度项目点(获奖补单位及个人)除了按照省科协科普项目业务档案要求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外,还要全面完善项目管理基础工作,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1.打印推荐表和资金预算表。

2. 在醒目位置展示(或悬挂)获奖标牌。协会、基地要在醒目位置(路口)等处立指示牌,例如:“中国科协、财政部xxxx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单位——xxxxxx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

3.整理好科普宣传栏、科普培训室或科普惠农服务站。

4.更新已经陈旧的科普宣传栏有关内容。

5.全国科普惠农奖牌、获奖前提供参评的各类奖状、重要照片;受奖协会章程、协会主要负责人姓名和照片、社团登记证复印件,受奖基地有关制度规定、主要负责人姓名和照片、设立科普示范基地的批复复印件,受奖工作队主要负责人姓名和照片、工作队成立批复复印件应挂在协会办公室或者培训室。(科普带头人的奖牌奖状照片等可以挂在家中或办公室或有关场所)

6.获奖协会准备好社团登记证、设立协会批文、会员名册和联系方式、产品注册商标批件、质量认证批件、成立党组织的批件等原件备查;受奖基地准备好科普示范基地设立批复、产品注册商标批件、质量认证等批件,成立党组织的批件等原件等备查。

7.对照申报的《资金预算表》,认真整理用奖补资金购置或制作的科普图书资料、专用设备、展品展具以及开展培训讲座、举办展览、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的照片、签到表等档案备查。
请各州(市)科协、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高度重视,督促所属县(市、区)及获奖单位和个人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相关自查自检及项目基础工作。因工作不到位影响绩效评价效果的,省科协将在下年度扣减相关州(市)的包括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省级科普项目和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在内的项目数量和经费额度。

请还没有领取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牌的州(市)请于9月15日前到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领取,领取后及时发给获奖单位和个人,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展示(或悬挂)。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吴瑕  0871-65192792

省科协科普部联系人:赵瑞  0871-63103834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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