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州(市)科协、滇中产业集聚区(新区)党群工作局及各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
经研究,省科协定于9月下旬-10月中旬,对我省2016-2020年度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全省参加2016-2020年度云南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34个县(市、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宜良县、石林县、巧家县、绥江县、麒麟区、会泽县、澄江县、新平县、楚雄市、元谋县、双柏县、泸西县、丘北县、麻栗坡县、文山市、西盟县、宁洱县、大理市、宾川县、弥渡县、瑞丽市、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耿马县、沧源县、凤庆县、临翔区、嵩明县、安宁市。
二、检查验收方式
(一)自检自查。时间:2015年9月20日前。各相关州(市)科协、滇中产业集聚区(新区)党群工作局按照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要求,组织指导辖区各创建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各创建单位在自查基础上,认真填写《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情况概况表》(附件),对照创建标准撰写《xx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创建工作总结及典型经验材料。
(二)实地检查。时间:2015年9月21日-10月16日。省科协按照检查工作方案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日程安排由各检查组与所负责检查的创建单位协商确定。实地检查的主要程序是:召开汇报会,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包括自检自查情况);查阅审核创建工作痕迹资料(工作档案),并作情况记录;就近选择1-2个点,实地考察创建成效。汇报会的主要议程是: 创建单位领导汇报创建工作情况;检查组组长讲话。
(三)命名推荐。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31日。省科协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创建单位授予“2016-2020年度云南省科普示范县(市、区)”称号,并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15个县(市、区)作为我省第一批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
(四)复核检查。时间:2015年11月。中国科协对省科协推荐上报的15个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检查的主要方式是材料复核和实地抽查。
三、检查验收依据
检查验收主要依据《云南省及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16-2020年度云南省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云南省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评分表》。重点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围绕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工作开展情况、科普工作的社会氛围、特色指标加分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四、检查验收分组
第一小组:
组 长:唐 兵 省科协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肖云轩 省科协科普部部长
成 员:赵 瑞 省科协科普部主任科员
驾驶员:张权利 省科协机关车队
检查单位:西山区、官渡区、宜良县、石林县、澄江县、新平县、泸西县。
联 络 人:赵 瑞(13698791618)
第二小组:
组 长:赖永良 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组长:杨 军 省科协科普部副部长
成 员:屈 钊 省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副队长
驾驶员:曾继东 省科协机关车队
检查单位:安宁市、楚雄市、元谋县、双柏县、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
联 络 人:杨 军(13187836276)
第三小组:
组 长:戴陆园 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组长:高正洪 省科协科普部副调研员
成 员:刘丽华 省科协计财部主任科员
驾驶员:吴朝辉 省科协机关车队
检查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嵩明县、巧家县、绥江县、麒麟区、会泽县。
联 络 人:高正洪(15087165669)
第四小组:
组 长:刘 强 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组长:赵 刚 省科协科普部副部长
成 员:朱海曼 省科协科普部主任科员
驾驶员:吴 瑜 省科协机关车队
检查单位:大理市、宾川县、弥渡县、耿马县、沧源县、凤庆县、临翔区。
联 络 人:朱海曼(13908719225)
第五小组:
组 长:牟双江 省科协巡视员
副组长:刘云飞 省科协计财部部长
成 员:彭维为 省科协计财部主任科员
驾驶员:李 松 省科协机关车队
检查地区:丘北县、麻栗坡县、文山市、西盟县、宁洱县、瑞丽市。
联 络 人:刘云飞(13888192746)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准备,扎实工作。各创建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全国及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云科协〔2014〕31号)和《2016—2020年度云南省及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迎检工作。
(二)减少陪同,轻车简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减少陪同。
(三)简化接待,厉行节约。不粘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苗木;不安排跨地区迎送;不安排宴请,工作用餐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超规格、超标准住房;不向基层转嫁费用,不增加基层负担。检查组将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4〕65号),按规定结算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齐备。各创建单位须按时向省科协上报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1)《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情况概况表》;(2)《2016-2020年云南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评分表》;(3)自检自查报告;(4)创建工作中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以上材料报州(市)科协、滇东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审核后于9月20日前一式一份上报省科协科普部。
2、电子版材料:提供与上述纸质材料相对应的电子版材料;能反映创建单位成效和特色的数码照片等图片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必须确保文件可读,每个创建单位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应有清晰的名称。创建单位的材料由所属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统一整理后报省科协。超出容量的图片、声像材料,可分开单独提供。
联系人:省科协科普部 赵 瑞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1-63103834
通信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6号 邮政编码:650021
电子信箱:ynkp@163.com
附件: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情况概况表.doc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8月12日
主办: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技术支持:云南省科普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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