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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科普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8 浏览量:

各州(市)科协、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有关单位、学会(协会):

根据《云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教[2008]290号)、《云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办法》(云科协联[2008]13号)、《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规定》(云财预[2014]342号)、《云南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云财预[2014]343号)和《云南省科协科普类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制度》(云科协[2014]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省级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仅申报2015年一个年度的科普项目。2015年第一季度,省科协将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和《云南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另文布置2016、2017和2018三个年度的项目征集工作,并建立规范的“云南省科协科普项目库”。请省级相关单位、各州(市)、县(市、区)科协提前做好科普工作规划和项目策划、培育、储备等基础工作。

二、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2015年省级科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数量。注意项目的集中性、综合性、相关性和逻辑性,不零乱、不分散,不生硬拼凑项目。

三、项目申报采用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根据省级财政预算编制相关规定的要求,从2015年度起,科普项目申报表一律采用省财政厅统一规定的标准格式,并要求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项目须同时提供《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一份)。其中:申报项目数量在2个以上(含2个)的单位,还须同时填报《项目申报明细汇总表》(附件3)。申报单位可登陆云南科协网(www.yunast.cn)下载《项目申报表》并进行网络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本级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向省科协申报。州(市)、县(市、区)科协申报的项目由州(市)科协汇总、审核、筛选和排序后统一向省科协推荐申报。安宁市、嵩明县申报的项目由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汇总后向省科协申报。其中: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的项目由省科协学会部受理,其他项目由省科协科普部受理。

省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何 韬,0871-63138613、63103834;ynkp@163.com

省科协学会部联系方式:

李英,0871-63103736;ynkxxhb@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6号

邮编:650021

附件1:申报指南.doc

附件2:项目申报表.xls 项目申报表填报说明.doc

附件3:项目申报明细汇总表.doc

附件4: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大纲.doc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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