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馆、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及相关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各州、市科协,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
为加强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今年10月21日,中国科协重新修改、印发了《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科协发普字【2014】39号),并于近期启动新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科协系统申报、推荐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科协系统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是云南省科协,负责组织本系统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推荐的具体工作。各州(市)科协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和指导本州(市)符合条件的科普单位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对象和条件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中作了明确规定。
二、申报单位登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平台(www.kpjd.org.cn)进行网络申报,同时于11月17日前向省科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须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平台www.kpjd.org.cn在线打印)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近期发展规划等。纸质申报书的内容须与网络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2014年11月1日至17日为网络申报期。
三、中国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证书。此次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15-2019年。
四、中国科协将对已命名的基地进行督导管理,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考核,并大力宣传年度考核优秀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对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五、过去命名的示范期为2010-2014年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联系人:省科协科普部 赵瑞、何韬
联系电话:0871-63103834、63138613
电子邮箱:ynkp@163.com
附件2: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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