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网站
当前所在页面:科协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3 浏览量:

各州、市科协: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提高科协组织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新时期企业科协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计字〔2014〕147号)的要求,省科协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省企业科协、高新区、经开区科协〔以下简称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全省所有已建立的企业(园区)科协,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独立经营责任主体。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时间

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园区)科协名称、成立时间、企业(园区)科协组织负责人、会员情况、工作情况、联系方式等。

信息采集的时间节点:2014年8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加强对企业科协联系、服务和指导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基本前提。各地科协要高度重视,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填报,力争做到对辖区内目前已成立的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一个不重、一个不漏。

2.认真组织、逐一填报。请各州、市科协确定一名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组织本州、市的县级科协和企业(园区)科协填报相关表格,最后将汇总表按州市、县级和行业整理排序后上报。各级地方科协负责本辖区内基本情况表的发放、收集及数据审核、汇总,确保信息准确。企业(园区)科协由报备单位组织填报,并负责其相关信息审核、汇总、上报。企业(园区)科协基本情况表原则上由企业(园区)科协自己填报,不得代填。有特殊情况的,可由企业(园区)科协成立时报批或报备的地方科协代填。

四、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州、市科协,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本地区所有的企业科协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园区科协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企业(园区)科协信息汇总表(州市)(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ynkpzy@126.com

省科协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李蕾冰 李 茜

联系电话:0871-63107665 63615204

通讯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6号省科协大楼904室

邮 编:650021

附件:

1、企业科协基本情况表.doc

2、园区科协基本情况表.doc

3、企业(园区)科协信息汇总表(州市).xls

云南省科协企业科协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3日


| |

主办: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技术支持:云南省科普资源信息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26号,联系人(办公室):0871-63639710 

ICP备案号:滇ICP备05008566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151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号

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