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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科普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6 浏览量:

省级科普项目实施单位,各州(市)科协: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级部门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14]16号)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云科协[2012]100号)的要求,现将省科协2013年度安排到各项目单位的省级科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范围

凡是列入省科协2013年科普项目计划、安排科普项目资金的省级科普项目实施单位都要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具体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经费的通知》(云财教[2013]131号)中下达给省级科普项目实施单位和各州(市)的项目经费。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

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财政支出项目评分表》进行自评并进行打分,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财政支出项目评分表》上报所属州(市)科协,由州(市)科协审核、汇总后,统一填报州(市)《财政支出项目评分表》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审核表》,撰写州(市)科协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到省科协计划财务部。

三、有关要求

省级科普项目实施单位和各州(市)科协要高度重视省级科普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省科协安排的科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凡逾期不报的,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云财绩[2011]99号)的有关规定,视同为绩效不合格,省科协将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停止安排该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省级科普项目经费;凡报送的绩效反馈表和自评报告不规范,草率马虎应付的,省科协将减半安排下一年度省级科普项目经费。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单个项目经费超过30万元的项目,省科协计划财务部将联合科普部进行实地检查。

省级科普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考核表、绩效反馈表和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参考格式请登录云南科协网(http://www.yunast.cn/)进行下载。

联 系 人:彭维为

联系电话:0871-63103835

通讯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6号云南省科协计划财务部

电子邮箱:26695002@qq.com

附件:

附件1:云南省科协系统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doc

附件2:财政支出项目评分表.doc

附件3: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参考格式).doc

附件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审核表.xls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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