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七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省科协“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实施学会能力提升行动、高原特色农业献智献策行动,2014年,省科协继续以项目委托和项目资助形式支持学会开展相关工作,以项目为抓手,着力提升学会的学术影响力、社会公信力、会员凝聚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现将2014年度申报云南省科协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和类别
各学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深入实施学会能力提升行动和高原特色农业献智献策行动,努力提高项目的水平、质量和针对性、实效性。项目申报的重点:
一是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切实推进学会改革创新发展,着力提升学会能力,稳妥有序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主要包括科技人才评价、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标准制订、科技成果鉴定等。
二是围绕我省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实施工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推动产学研结合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云南特色城镇化路子、保障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组织专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加强科技思想库建设。
三是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跨学科、综合性高端前沿学术交流平台,开展高水平、重实效的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类别包括学术交流类、调研类、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类、创新发展类、科技期刊类等5个类别,各类项目资助情况详见《云南省科协立项资助学会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1、参加项目申报的单位为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科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州市科协。
2、所申报的项目应在2014年内启动。
3、上年度承担省科协资助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按项目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申报办法
1、参加项目申报的单位应认真填写《云南省科协资助学会项目申请表》,要求主题鲜明、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并以项目经费预算为基础,实事求是地提出项目资金申请额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请在《云南省科协资助学会项目申请表》封面“项目类型”栏内打“√”,加盖单位公章后向省科协学会部报送一式1份。申报政府转移职能类项目需提供有关职能转移部门的项目委托合同书或证明材料。
3、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相关单位签章。
4、接受项目申请表的时间是:2014年2月24日~12月20日。
四、相关事项
1、省科协学会部负责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初审,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报省科协主席办公会审核批准,在云南科协网公示后,择优进行项目资助。
2、获得项目资助的单位,需签定《云南省科协学会部项目合同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3、获得资助的项目,在对外公布、宣传或成果鉴定、申报奖项时,均应标注“云南省科协资助项目”字样。
4、省科协按照《云南省科协组织实施“四大行动”项目财务验收办法(暂行)》、《云南省科协组织实施“四大行动”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对项目进行管理和验收。
5、获得项目资助的单位,在项目完成后30日内,需将《云南省科协资助学会项目总结报告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到省科协学会部。
本通知及附件材料可以在云南科协网通知通告栏(http://www.yunast.cn)下载。
联系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6号云南省科协学会部
邮政编码:6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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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ynkxxhb@163.com
附件:
2、附件2:云南省科协资助学会项目申请表(2014年).doc
5、附件5:.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省科协组织实施“四大行动”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doc.doc
6、附件6: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省科协组织实施“四大行动”项目财务验收办法(暂行)》的通知doc.doc
7、附件7: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8、附件8: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9、附件9: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云南省科协
2014年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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