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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科协组织学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发布时间:2022-02-18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2月16日,宜良县科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内容,并交流学习体会。  

县科协首先组织学习了《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内容规定。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省依法开展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承担纠纷化解职能的单位和组织的法定职责。旨在通过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多途径,形成合理衔接、相互协调的化解纠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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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结束后,宜良县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肖红升指出,一要通过学习深入领会《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精神要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绷紧平安维稳之弦。二要始终坚持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和宣传,把各项保安全、护稳定措施提前一步、提升一级。三要结合县科协工作实际,发挥科协优势,依法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前瞻性,坚决把各类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在前、处置在前、化解在前、稳控在前,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稳、人民更安宁。(黄炫)

宜良县科协供稿

责任编辑:官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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